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(武汉)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
工院字(2018)15号
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(武汉)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
为了调动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的积极性,努力钻研,不断取得更多的创新性成果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〔2012〕342号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〔2014〕1号)精神,按照《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地大校办〔2012〕65号)、《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(中地大研发〔2018〕54号)等规定精神,结合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工作实际,特制定《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(武汉)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(2018年修订版)》。
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次30000元,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次20000元。
(一)参评资格
1、我校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,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。当年毕业的研究生(2018年12月31日前答辩)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;
2、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,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;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,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,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申请可使用上一学年成果申报,成果不能重复使用。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;
3、在基本修业年限内,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级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,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;由于因私出国、疾病、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,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。
4、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、注册、缴纳学费住宿费(或办理助学贷款,补齐差额)。
(二)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:
1、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;
2、课程考试不及格的;
3、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;
4、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;
5、科研工作和实践中,造成重大不良事件及损失者;
6、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;
7、提前攻博、硕博连读、直博研究生申请转回硕士研究生者;
8、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;
9、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、住宿费者;
10、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,在校期间不得参加评审。
(四)学术基本条件
1、勤奋学习,努力掌握专业知识,积极进行科学研究,成绩优良:
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学校期刊分类中公开发表T5(以CSCD收录为准)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,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T4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;或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;或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赛区(不含本校)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;或作为前三名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。
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学校期刊分类中T4(SCI/EI检索)级以上期刊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;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;或批准著作权登记2项;或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(有获奖证书)。
参评研究生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(武汉),均要求见刊(不含增刊);发明专利需取得专利最终证书;竞赛获奖须有证书。
2、通过大学英语六级,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,或持有效外语成绩(TOEFL80分以上,或GRE310分以上,或IELTS6.0分以上);
3、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,但成果不可重复申报;
4、《Electronic Journal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》(EJGE)期刊不予加分;在汤森路透官方网站公布的被警示SCI期刊目录中发表文章不予加分,详细参见《关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可部分期刊论文的通知》http://graduate.cug.edu.cn/info/1144/4371.htm。
(五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统一纳入研究生奖励系统中,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学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不冲突。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组成
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
组 长: 焦玉勇
副组长: 陈飞 罗学东
成 员: 王亮清 窦斌 倪晓阳 江广长 章广成 吴益平 李雪平 蒋楠 卢春华 向先超
何华刚 周克清 董道军 周小勇
秘 书: 郭小玉
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监审委员会
组 长: 江广长
秘 书: 郭小玉
(二)评审程序
1、研究生自由申报,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(武汉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承诺书》、《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(武汉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》、《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成果量化表》,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,过时不予受理;
2、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组成员依据评审条件,进行资格审查,依据量化标准打分进行排序,按学校下达指标的120%确定答辩名单;
3、评审答辩:参评研究生采用答辩方式(5分钟陈述,3分钟答问);
4、评审委员会投票产生学院初选名单,监审委员会全程监督,评审结果,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;
5、异议处理:若研究生有任何异议,均可向学院评审和监审委员会书面、实名申诉。
硕士研究生评定时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和学术成果;博士评定时只考虑学术成果。学业成绩总分为40分,学术科研成果类不设上限,可以累加。
(一)学业成绩算法
鉴于研究生学业课程设置的特殊性,同时也为了尽量体现所修课程的难易程度,将课程分为统考课程(非安全专业为VC++、弹塑性力学、数值分析及数理方程等四门课程; 安全专业为VC++、数理统计、多元统计分析、随机过程等四门课程)和非统考课程(除统考课程以外的课程)并在计算中各赋予权重系数0.2(权重说明:研究生应修学分规定为25个,其中统考课程为9个,其原始比重为9/25=0.36;非统考成绩为16个学分,其原始比重为16/25=0.64。统一调整权重为0.2)。根据调整后的权重,研究生课程成绩按下式进行计算分值:
特殊情况说明:
1、成绩计算不分学位课和选修课,统一按上式计算;
2、英语免修的同学及硕士专业英语,算成绩时不进行考虑,相应总学分中减去该课程学分。
(二)学术科研成果评定
五、其他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、发放、管理和监督按《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试行)》实施,如有调整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。
本办法自2018年9月执行,有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(武汉)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
2018年9月21日
附:《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成果量化表》
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成果量化表
类型 |
级别 |
分值 |
得分 |
备注 |
||
学术科研 |
(一)学术成果 |
期刊论文 |
T1 |
优先 |
||
T2 |
40 |
|||||
T3 |
20 |
|||||
T4 |
12 |
|||||
T5(博士此项不加分) |
6 |
|||||
发明专利(专业领域) |
国际发明专利 |
20 |
||||
国家发明专利 |
12 |
|||||
实用新型专利(不累加,博士此项不加分) |
3 |
|||||
专著类 |
批准著作权登记 |
6 |
||||
(二)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与专业奖项 (创新实践竞赛为教育部、省部委主办) |
国家级 |
特等奖 |
40 |
|||
一等奖 |
20 |
|||||
二等奖 |
12 |
|||||
三等奖或优胜奖 |
6 |
|||||
省部级 |
特等奖或一等奖 |
12 |
||||
二等奖 |
6 |
|||||
三等奖或优胜奖 |
4 |
|||||
校级 |
特等奖或一等奖 |
6 |
||||
二等奖 |
4 |
|||||
三等奖或优胜奖 |
2 |
|||||
科技奖 |
国家级 |
优先-20 |
||||
省部级 |
40-12 |
|||||
综合素质 |
(三)综合评优类 (优秀研究生等荣誉称号) |
国家级 |
国家级 |
12 |
||
省部级 |
特等奖或一等奖 |
6 |
||||
二等奖 |
3 |
|||||
三等奖或优胜奖 |
1.5 |
|||||
校级 |
特等奖或一等奖 |
3 |
||||
二等奖 |
1.5 |
|||||
三等奖或优胜奖 |
1 |
|||||
(四)综合竞赛 |
国家级 |
特等奖或一等奖 |
12 |
|||
二等奖 |
6 |
|||||
三等奖或优胜奖 |
3 |
|||||
省部级 |
特等奖或一等奖 |
6 |
||||
二等奖 |
3 |
|||||
三等奖或优胜奖 |
1.5 |
|||||
校级 |
特等奖或一等奖 |
3 |
||||
二等奖 |
1.5 |
|||||
三等奖或优胜奖 |
1 |
|||||
(五)九州平台-九州(中国) |
校级/院级 |
主席团/兼职辅导员 |
1.5 |
|||
副主席 |
1.4 |
|||||
部长/班长/支部书记 |
1.2 |
|||||
副部长/班委/支委 |
1 |
注:
1、总得分:学术科研大类可累计加分,实用新型专利除外;综合素质类每大项只取最高分计入一项;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的,取其最高级别奖励加分,不重复加分。所有参评成果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。
2、论文相关要求:
(1)按地大校办字【2014】33号关于印发期刊论文分类方法(试行)的通知执行分类;
(2)论文(不含会议论文)必须为已刊或待刊论文(待刊仅限高质量期刊提前在线刊登,以DOI号时间为准,需提供录用通知单和缴费凭证),EI检索须为核心检索,SCI、EI检索期刊必须提供检索报告才可按相应级别加分,时间截止至评定当年8月31日;
(3)增刊论文不加分,但如被SCI、EI检索(提供书面检索报告),参照T5期刊论文加分;
(4)发表国外期刊论文,(不含《Electronic Journal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》)但未被SCI、EI检索的,参照T5期刊论文加分。
6、获国家级、省部级科技奖,且有获奖证书,由本人提出申请,评审委员会认定。
附件下载处: